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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暨2017 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11-08

    院属各部门:

        职业教育国际化是对接青岛港集团国际化战略和国家“一带一路”职业教育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外字〔2017〕1 号)要求以及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外处函〔2017〕63号)要求,现就我院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暨2017 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

    (一)资助类别、期限及标准

    1、资助类别:访问学者。

    2、资助期限:6个月或12个月。

    3、资助标准: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,资助人民币41500元;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,资助人民币83000元。资助经费由出国留学人员包干使用。

    (二)选派学科

    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重点资助能源、环保、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、新材料技术、海洋综合开发利用、先进制造技术、高科技农业、医药卫生、金融、财会、经贸、法律、现代管理等专业领域

    (三)申请条件

    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    2、身心健康。

    3、申请者应为我省高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,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、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。

    4、原则上只受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。

    5、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,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。

    6、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。被录取的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,申请时外语水平已满足条件者优先选派。

    (1)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合格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    (2)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    (3)雅思成绩平均分6.0及以上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    (4)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(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)。

    (5)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
    (6)BFT考试(高级)成绩合格(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)。

    7、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:

    (1)年龄要求: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(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    (2)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: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,须工作满5年(即2012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)方可申报;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,须工作满2年(即2015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)方可申报。

    (四)申请程序及其他要求

   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
    (一)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》及电子版;

    (二)身份证、职称证书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

    (三)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(不超过10页);

    (四)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;

    (五)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(若无可不附);

    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高教研究中心冯刚,电子版发高教研究中心冯刚内网邮箱。受理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。

    二、2017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

    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是出国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家把握出国留学发展形势、科学制定出国留学政策和决策的重要依据。

    请将统计表(附件2,共5个表)统计完毕后电子版发高教研究中心冯刚邮箱。相关职能处室和系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调研工作,确定工作联络人,加强工作联系,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统计调研工作。

     

    附件:

    1. 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外字〔2017〕1 号)

    2. 统计相关表格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际交流合作处

   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